- 2020-12-05
- 来源: 汕尾市教育局
- 发布:汕尾在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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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治校达标校和示范校创建水平,加快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步伐,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粤教策函〔2017〕78号)文件精神,市教育局派出三个专家评估组,于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对全市各县(市、区)学校进行依法治校示范校、达标校复评验收。
在复评过程中,复评组随机抽查了海丰县可塘中学、陆丰市东海彭伟学校等27所学校,覆盖了职校、中(?。┭?、公办、民办、农村、城镇等各级各类学校,查阅了各县(市、区)依法治校示范校、达标校的自评报告等材料,听取了27所学校领导的工作汇报,通过现场察看、教师座谈、随机访谈、查阅指标体系及相关资料、核查数据等方式,多渠道了解各县(市、区)依法治校示范校、达标校创建工作情况,对照《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》的各项指标,进行认真分析讨论,形成反馈意见。专家组一致认为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中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做了大量的工作,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,提出整改意见。一是加强领导,目标明确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,制订工作方案,健全组织机构,深入宣传发动,营造浓厚的氛围。二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,严格执行课程计划,按课程标准开设课程。三是建章立制,制度健全。完善决策机制,依法依规规范办学行为,促进了学校的民主管理。四是关心教师,维护师生权益。努力改善办学条件,校园和谐安定。五是法制教育进入课堂,活动形式多样,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同时,建议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要督促学校增强学法意识,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学校,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的每一个环节,并转化为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能力;要督促学校按程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,使学校的每项制度、每一个管理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。
在听取反馈后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表示,要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,针对存在问题,采取有力措施,坚决整改到位,真正做到依法治教、依法治校,规范办学,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,促进汕尾教育高质量发展!